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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使用農藥六大原則

發(fā)布時間:2009-09-30

    在日常生產中,常常發(fā)生一些因農藥使用不當,甚至是濫用、亂用農藥造成的作物藥害、人畜傷亡等事故。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及時掌握一些安全、合理的農藥使用知識。 
一、選用對路的農藥品種  根據不同作物不同病蟲草害正確選擇所需農藥品種,做到對癥下藥,是取得良好防治效果的關鍵。 否則,不僅效果差,還會浪費農藥,耽誤防治時機,給農業(yè)生產造成損失。 
二、適時用藥   不同發(fā)育階段的病、蟲、草害對農藥的抗藥力不同。 
在蟲害方面,一般3齡前幼蟲抗藥力弱,提倡3齡前用藥,效果較好。 
在病害方面,病原菌休眠孢子抗藥力強,孢子萌發(fā)時抗藥力減弱。 
在草害方面,雜草在萌芽和初生階段,對藥劑較敏感,以后隨著生長抗藥力逐漸增強。 
所以,在使用農藥時必須根據病、蟲、草情及天敵數量調查和預測預報,達到防治指標時及時用藥防治。 
三、嚴格掌握用藥量  農藥標簽或說明書上推薦用藥量一般都是經過反復試驗才確定下來的,使用中不能任意增減,以防造成作物藥害或影響防治效果。 
四、噴藥要均勻周到   現在使用的大多數內吸殺蟲劑和殺菌劑,以向植株上部傳導為主,很少向下傳導,因此噴藥時必須均勻周到,不重噴不漏噴,刮大風時不要噴,以保證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五、堅持輪換用藥,延緩有害生物抗藥性的產生  農藥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抗藥性,如果一個地區(qū)長期單獨使用一種農藥,將加速其抗藥性的產生。 
為此,在使用農藥時必須強調合理輪換使用不同種類的農藥以延緩抗藥性的產生,提高農藥使用壽命。 
六、合理復配混用農藥  復配、混用農藥時,必須遵循的原則:  1、兩種或兩種以上農藥混用后不能起化學變化。 
因為這種化學變化可能導致有效成分的分解失效,甚至可能會產生有害物質,造成要害。[水果果樹] 
比如: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菊酯類殺蟲劑和二硫代氨基甲酸衍生物殺菌劑均對堿性條件較敏感,不能與堿性農藥或物質混用。 
有機硫殺菌劑大多對酸性比較敏感,不能與酸性農藥混用。 
2、田間混用的農藥物理性狀應保持不變。 
兩種農藥混合后產生分層、絮狀或沉淀,這樣的農藥不能混用。 
另外,混合后出現乳劑破壞、懸浮率降低甚至結晶析出,這樣的情況也不能混用。 
因此,農藥在混用前必須先做可混性試驗。 
3、混用農藥品種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兼治不同的防治對象,以達到農藥混用后擴大防治范圍、增強防治效果的目的。 
4、混劑使用后,農副產品的農藥殘留量應低于單用藥劑。 
5、農藥混用應達到降低使用成本的目的。 

(來源——金農網)